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等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241105批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结果(20241105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6日
附件:
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结果(20241105批)
序号 | 注册工程师类别 | 注册类型 |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审核意见 |
1 | 二级注册建筑师 | 初始注册 | 费润生 | 广西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意。 |
2 | 二级注册建筑师 | 延续注册 | 蒋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 同意。 |
3 | 二级注册建筑师 | 注销注册 | 姚玉珍 | 锐铭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同意。 |
4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初始注册 | 赵华明 | 广西南硕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同意。 |
5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延续注册 | 黄立林 | 广西荣泰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同意。 |
6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注销注册 | 陈舒科 | 广西恒旭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同意。 |
| 以下空白 |
注:1、审核未通过的注册人员,可自通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退件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 2、自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领取证书;领取证书时需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服务事项受理通知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未通过注册审核的人员,审核意见可通过提交申请时预留的联系人手机接收系统发送的短信获取。